协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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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通知

2019年度(初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招生通知
    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又叫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中控证、消控证、中控证,是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上岗必须资质。
    一、【法律法规】
     根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126号)等消防法规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同时要求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二)易燃易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三)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四)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维修、操作人员,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五)消防设施检测、安全监测、技术咨询、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对于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课程】
课程分为:技能理论部分和实际操作技能部分,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进行教学。培训内容为消防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管理、初期火灾处置知识与技能,侧重于自动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和维护管理技能。
三、【适学条件】
1、适学人群:
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自动消防设施中控室操作值守人员。
2、报名条件
初级: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大于18岁,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
2)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或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红底照片8张,电子照片一张;
4)报中级的学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明细单(须加盖社保局公章和单位财务专用章)及工作证明;
如社保年限不够的,提供劳务合同(盖单位公章)和工资表(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补充。
5)详情请直接与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咨询。
4 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东街80号11门 消防行业服务协会 
报名邮箱:2123420013@qq.com
联系电话:62349119、15640077575 梁老师
填写报名表格: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下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培训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报至协会培训部
四、【学习考试】
要获取国家级证书需要参加两次考试:结业考试与国家鉴定考试。
1)结业考试:本考试为培训部考试,学员通过考试后获得培训部结业证书,有效期为1年。
2)国家鉴定考试:本考试由鉴定站负责考试,学员通过考试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终身有效,全国联网可查。
 
 
沈阳消防行业服务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