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组织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 号)、《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1〕14号)有关规定,2021年,我局对沈阳市行为科学学会等 26 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报理事会审议后形成整改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2021年度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结果
沈阳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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