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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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团标《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基本条件》研讨会

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于2022年7月21日13时在会议室召开了团体标准《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基本条件》研讨会。会议由会长迟宇东同志主持,秘书长刘江宣读标准文件,参会的领导及专家:名誉会长刘哲、常务副会长周达中、副会长梁兴华、监事长梁玉红,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主任张春野、金富、辽宁杰之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淑君、沈阳达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周达中、沈阳山久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毛建平、沈阳名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宏杰、沈阳旺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林武、辽宁万通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雷、北京国泰鸿瑞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凯、沈阳奉安消防资格有限公司、沈阳宇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宇。


迟宇东会长首先代表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对各位专家和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此团体标准的目的及意义为:灭火器是我们生活中基础的灭火器材,它关系到各行各业,各个场所,乃至千家万户人民生活安全的基本保障,为了规范行业规范市场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促进行业进步企业良性发展提高企业收入特制定本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既可以加强协会与企业、消费者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链接又可以利用消防企业的市场宣传

参会的每个人都提前对标准进行了仔细研读,在此基础上,会议采取逐条讨论的方式,一字一句,逐一落实。对有的争议条文,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期间,常务副会长周达中提出维修人员应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性;副会长梁兴华提出维修场所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建设等,最终确定一个最优的方案。经过4个多小时的讨论,会专家对《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基本条件》团体标准(草案)形成了最终的修改意见。


迟宇东会长安排,由秘书长刘江同志完成最终的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还就该团体标准的各个阶段进行了说明,并对下一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为顺应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认真履行《新标准化法》赋予社团制定发布团体标准的法律职责,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积极推动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旨在有效增加标准供给,鼓励技术创新和进步,规范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要,为沈阳市消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首批启动了《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基本条件》团体标准制订工作。
最后名誉会长刘哲同志指出此团体标准的出台非常及时,为灭火器维修市场的规范管理有了标准,填补了空白,请各会员单位认真执行、规范管理,加强宣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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